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8 月 28 日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8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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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
场内简称 科技 LOF
基金主代码 16064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53,449,959.75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
金简称 指数(LOF)A 指数(LOF)C 头指数(LOF)I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科技 LOF - -
内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
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
在 4%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
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
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
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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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
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
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
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
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
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
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
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
进行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
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
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
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
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
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
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
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
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
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
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
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
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转融通业务。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组合风险收益,确定投资时
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
求的变化。
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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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
前提下,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更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高永杰 张姗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755-81395402 400-61-95555
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phfund.com.cn zhangshan_1027@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400-61-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缪建民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cn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注册登记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头指数(LO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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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间数据和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指标 指数(LOF)A 指数(LOF)C 指数(LOF)I
本期已实现
收益
本期利润 1,410,793.37 3,265,834.52 4,070.49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0.0733 0.0963 0.0904
利润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8.13% 10.88% 8.22%
率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12.79% 12.68% 12.58%
率
末数据和 报告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
指标
期末可供分
-1,701,449.70 -2,986,817.45 6,187.55
配利润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0.0808 -0.0925 0.0636
利润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计期末指 报告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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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8.08% -9.25% 11.68%
率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等未实现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
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A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3.86% 0.92% 3.87% 0.91% -0.01% 0.01%
过去三个月 -2.04% 2.01% -2.57% 2.01% 0.53% 0.00%
过去六个月 12.79% 1.98% 11.72% 1.97% 1.07% 0.01%
过去一年 38.43% 1.84% 37.40% 1.82% 1.03% 0.02%
过去三年 11.24% 1.55% 12.19% 1.53% -0.95%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8.08% 1.61% -7.40% 1.60% -0.68% 0.01%
至今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C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3.82% 0.92% 3.87% 0.91% -0.05% 0.01%
过去三个月 -2.10% 2.01% -2.57% 2.01% 0.47% 0.00%
过去六个月 12.68% 1.98% 11.72% 1.97% 0.96% 0.01%
过去一年 37.73% 1.83% 37.40% 1.82% 0.33%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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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过去三年 10.03% 1.55% 12.19% 1.53% -2.1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9.25% 1.61% -7.40% 1.60% -1.85% 0.01%
至今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3.85% 0.92% 3.87% 0.91% -0.02% 0.01%
过去三个月 -2.06% 2.01% -2.57% 2.01% 0.51% 0.00%
过去六个月 12.58% 1.98% 11.72% 1.97% 0.86%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基金份额的首次确认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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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07 日生效。
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基金份额的首次确认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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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
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12,513 亿元,359 只公募基金、12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8 只基本养老保
险投资组合。经过 20 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闫冬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5 年证券
从业经验。曾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投资经理;2018 年 5 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基金经理。2019 年 03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担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03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9 年 03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04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
本基金的 2021-12-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闫冬 - 15 年
基金经理 07 12 月担任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
年 01 月至 2021 年 01 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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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21 年 02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细分
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03 月至今担任鹏
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04 月至今
担任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21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内
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12 月
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2 年 03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 2022 年 08 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
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 2023 年 04 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石
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24 年 05 月至今担任鹏华国
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4 年 07 月至
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 年 09
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4 年 12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5
年 03 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5 年 06 月至今担任
鹏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闫冬先生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注:1. 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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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
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基金跟踪指数为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主要从沪港深三地市场选取 50 只市值较大、市占率较
高、研发投入较多的科技领域龙头上市公司证券。报告期内,上证指数涨幅 2.76%,沪深 300 指
数涨幅 0.03%,深证成指涨幅 0.49%,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11.72%,跑赢主要宽基指数。
年初以来,A 股与港股市场科技板块先后经历经济预期下行、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引发的中国科技
核心资产价值重估。报告期内,美国发起的关税战又一度冲击全球主要股票市场,但随后随着中
美谈判的稳步推进,A 股以及港股科技板块逐步企稳回升。
跟踪误差主要受到基金仓位、大额申赎、汇率、成分股分红、成分股停牌以及成分股定期调
整等因素影响,通过完善的日常跟踪交易机制,以及成分股调整期事前制定的调仓方案,基金日
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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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1.72%;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1.72%;I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58%,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1.72%。
上半年,尽管全球不确定性因素多、预期差大,尤其关税是最大扰动,但国内经济数据整体
维持较好的韧性。叠加流动性持续充裕,A 股与港股走势除了受到关税的短暂冲击外,整体偏强。
结构上,受益于抢出口需求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等,工业生产、出口、耐用品消费表现相对
亮眼,相对来说内需尤其是价格端仍有压力。商品方面,由于美元信用脆弱,美元持续走低,货
币属性强的黄金、铜等金属走强,而与国内实体更紧密的黑色系商品走势较弱。
展望下半年,A 股与港股有望逐步迎来基本面进一步改善带来趋势性机会。估值方面,全市
场仍处于历史偏低水平,资金情绪也有望继续呈回暖趋势,对估值修复进行支撑。风格上,当前
小盘股具备阶段性优势,但中期随着宏观经济复苏,大盘风格有望接力上行。在行业配置上,一
方面继续关注人工智能、创新药、国防军工、固态电池等科技以及景气赛道,同时,国内结构性
政策仍在加码稳经济与反内卷,尤其本轮反内卷站位更高、涉及面更广,重点关注钢铁、光伏、
锂电、化工等此前较弱的低位板块供给侧改善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
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
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
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风控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
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
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
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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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1,701,449.70 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92 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
头指数(LOF)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86,817.45 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075 元,不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187.55 元,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1168 元。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本基金自 2025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期间出现连续二十个(或以上)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本基金自 2025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5 年 05 月 09 日期间出现连续二十个(或以上)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
管理人及相关机构正在就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探讨论证。
§5 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
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本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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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3,182,425.65 2,786,670.56
结算备付金 2,610.86 28.71
存出保证金 2,970.89 3,902.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6,283,489.60 42,435,111.89
其中:股票投资 46,283,489.60 42,435,111.8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债权投资 6.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6.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 - -
应收清算款 383,771.46 579,956.68
应收股利 87,831.66 -
应收申购款 99,569.86 110,01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8 - -
资产总计 50,042,669.98 45,915,679.88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91,287.08 1,030,236.65
第 17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849.39 23,413.13
应付托管费 5,962.34 5,853.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7,243.77 8,359.7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9 41,260.37 36,367.95
负债合计 1,269,602.95 1,104,230.7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10 53,449,959.75 55,448,125.13
其他综合收益 6.4.7.11 - -
未分配利润 6.4.7.12 -4,676,892.72 -10,636,676.01
净资产合计 48,773,067.03 44,811,449.1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0,042,669.98 45,915,679.88
注: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53,449,959.75 份,其中鹏华中证沪港深
科技龙头指数(LOF)A 基金份额总额为 21,045,704.28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192 元;鹏华中证沪
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C 基金份额总额为 32,306,901.00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075 元;鹏华中
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基金份额总额为 97,354.47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168 元。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年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942,425.30 -1,600,427.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3 6,290.04 6,346.0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4 2,504,693.69 -1,791,975.2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5 - -
第 18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8 - -
股利收益 6.4.7.19 326,502.06 272,179.79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61,726.92 280,296.9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680,698.38 -1,880,724.73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第 19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998,165.38 - 5,959,783.29 3,961,617.9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4,680,698.38 4,680,698.3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998,165.38 - 1,279,084.91 -719,080.4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51,975,116.39 - 5,177,345.66 -46,797,770.73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第 20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775,030.02 - -1,529,506.38 -754,476.3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880,724.73 -1,880,724.7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775,030.02 - 351,218.35 1,126,248.3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66,992,015.45 - 23,496,827.72 -43,495,187.73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聂连杰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37 号《关于准予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准予,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第 21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
民币 228,748,265.0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 121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 号)、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
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 2025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5
年 0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无。
无。
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第 22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
第 23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
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活期存款 3,182,425.65
等于:本金 3,182,118.70
加:应计利息 306.95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3,182,425.6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0,647,222.23 - 46,283,489.60 5,636,267.3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第 24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0,647,222.23 - 46,283,489.60 5,636,267.37
注:股票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均包含中国存托凭证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
值变动。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第 25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4,218.95
其中:交易所市场 4,218.95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37,041.42
合计 41,260.37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A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6,169,566.42 16,169,566.42
本期申购 11,304,123.51 11,304,123.5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427,985.65 -6,427,985.6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1,045,704.28 21,045,704.28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C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9,278,548.71 39,278,548.71
本期申购 38,534,814.54 38,534,814.54
第 26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5,506,462.25 -45,506,462.2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2,306,901.00 32,306,901.00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00 10.00
本期申购 138,012.96 138,012.9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0,668.49 -40,668.49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7,354.47 97,354.4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无。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255,186.20 -1,736,491.74 -2,991,677.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255,186.20 -1,736,491.74 -2,991,677.94
本期利润 950,899.00 459,894.37 1,410,793.3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49,539.03 128,973.90 -120,565.13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69,744.01 -4,128.61 -573,872.62
基金赎回款 320,204.98 133,102.51 453,307.4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53,826.23 -1,147,623.47 -1,701,449.70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320,091.43 -4,324,906.56 -7,644,997.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第 27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3,320,091.43 -4,324,906.56 -7,644,997.99
本期利润 1,631,115.34 1,634,719.18 3,265,834.5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271,726.54 -1,064,240.63 -3,335,967.17
基金赎回款 2,824,976.29 1,903,336.90 4,728,313.1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135,726.34 -1,851,091.11 -2,986,817.45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I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0.02 -0.10 -0.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0.02 -0.10 -0.08
本期利润 2,778.51 1,291.98 4,070.4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624.46 6,954.58 11,579.04
基金赎回款 -1,215.44 -3,059.58 -4,275.0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187.55 5,186.88 11,374.4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808.1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03.49
其他 178.43
合计 6,290.04
注:其他包含认/申购款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风控金利息收入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04,693.69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第 28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2,504,693.6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9,253,365.7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6,713,702.51
减:交易费用 34,969.5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04,693.69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第 29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26,502.06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326,502.0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股票投资 2,095,905.53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权证投资 -
第 30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095,905.5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基金赎回费收入 9,033.98
合计 9,033.98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审计费用 13,890.11
信息披露费 23,151.31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用 3,027.43
证券组合费 953.83
合计 41,022.68
无。
无。
无。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鹏华 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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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月 30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国信证券 10,253,642.14 27.18 - -
无。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1,905.98 23.26 1,266.21 30.01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 -
注:1.上述佣金按协议约定的佣金率计算,以扣除证管费、经手费等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佣金率
由协议签订方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
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不得通
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可以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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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用,但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且不得通过交
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40,799.35 134,724.88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97,608.85 91,737.33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6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
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
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199.79 33,681.2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鹏华中证沪港深 鹏华中证沪港深 鹏华中证沪港深
科技龙头指数 科技龙头指数 科技龙头指数 合计
(LOF)A (LOF)C (LOF)I
鹏华基金公司 - 1,440.57 24.17 1,46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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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 - 1,679.73 - 1,679.73
合计 - 3,120.30 24.17 3,144.47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鹏华中证沪港深 鹏华中证沪港深 鹏华中证沪港深
科技龙头指数 科技龙头指数 科技龙头指数 合计
(LOF)A (LOF)C (LOF)I
鹏华基金公司 - 612.44 - 612.44
招商银行 - 289.03 - 289.03
合计 - 901.47 - 901.47
注: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A 基金份额不支付销售服务费;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鹏华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C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
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分类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鹏华中证沪港深科
技龙头指数(LOF)I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分类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无。
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份额单位:份
本期
项目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
指数(LOF)A 龙头指数(LOF)C 龙头指数(LOF)I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年 12 月 7 - - -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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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
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
- - -
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
- - -
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
- - -
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 39.1225%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
指数(LOF)A 龙头指数(LOF)C 龙头指数(LOF)I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 年 12 月 7 - - -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
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
- - -
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
- - -
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
- - -
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 49.1293%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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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3,182,425.65 5,808.12 3,830,605.28 5,588.87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迷你期间如涉及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固定费用的,上述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不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承担的上述各类费用合计为
人民币 2,630.14 元(该金额为未经审计的预估金额)
。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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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
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并保持跟踪误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致力于全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从董事会层面到各业务部门的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和合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
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
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
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在公司内部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专职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各
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
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
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
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
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信用类债券(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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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或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
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
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设定流
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
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均可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因此除附注中列示的部分
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金融资产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
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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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现金流量。
无。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此外,本基金可
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
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其余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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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3,182,425.65 - - - 3,182,425.65
结算备付金 2,610.86 - - - 2,610.86
存出保证金 2,970.89 - - - 2,970.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6,283,489.60 46,283,489.60
应收股利 - - - 87,831.66 87,831.66
应收申购款 - - - 99,569.86 99,569.86
应收清算款 - - - 383,771.46 383,771.46
资产总计 3,188,007.40 - - 46,854,662.58 50,042,669.9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191,287.08 1,191,287.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3,849.39 23,849.39
应付托管费 - - - 5,962.34 5,962.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7,243.77 7,243.77
其他负债 - - - 41,260.37 41,260.37
负债总计 - - - 1,269,602.95 1,269,602.95
利率敏感度缺口 3,188,007.40 - - 45,585,059.63 48,773,067.03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2,786,670.56 - - - 2,786,670.56
结算备付金 28.71 - - - 28.71
存出保证金 3,902.04 - - - 3,902.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2,435,111.89 42,435,111.89
应收申购款 - - - 110,010.00 110,010.00
应收清算款 - - - 579,956.68 579,956.68
资产总计 2,790,601.31 - - 43,125,078.57 45,915,679.8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030,236.65 1,030,236.6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3,413.13 23,413.13
应付托管费 - - - 5,853.27 5,853.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8,359.76 8,359.76
其他负债 - - - 36,367.95 36,367.95
负债总计 - - - 1,104,230.76 1,104,230.76
利率敏感度缺口 2,790,601.31 - - 42,020,847.81 44,811,449.1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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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予以分类。
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为 0.00%,因此当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风险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合计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21,940,230.24 - 21,940,230.24
产
资产合计 - 21,940,230.24 - 21,940,230.24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21,940,230.24 - 21,940,230.24
额
上年度末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合计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20,828,617.64 - 20,828,617.64
产
资产合计 - 20,828,617.64 - 20,828,617.64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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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20,828,617.64 - 20,828,617.64
额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分析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
币升值 5%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
-1,097,011.51 -1,041,430.88
币贬值 5%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所
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
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按照个券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
构建投资组合。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
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等变化,
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
差最小化。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
整。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
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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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46,283,489.60 94.90 42,435,111.89 94.70
注:债券投资为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资。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分析 比较基准上涨 5%资
产净值变动
比较基准下降 5%资
-2,328,670.09 -2,144,451.90
产净值变动
无。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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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46,283,489.60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46,283,489.60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
是第三层次。
无。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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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46,283,489.60 92.49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21,940,230.24 元,占净值比 44.98%。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454,560.35 37.84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63,240.00 0.74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 -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3,707,712.01 7.60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600,622.00 1.23
K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 -
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1,217,125.00 2.50
服务业
第 45页 共 57页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水利、环境和公共
N - -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
O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文化、体育和娱乐
R - -
业
S 综合 - -
合计 24,343,259.36 49.91
无。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 -
原材料 - -
工业 - -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7,561,427.95 15.50
日常消费品 - -
医疗保健 2,170,094.46 4.45
金融 - -
信息技术 7,355,273.45 15.08
通信服务 4,853,434.38 9.95
公用事业 - -
房地产 - -
合计 21,940,230.24 44.98
注:以上分类采用国际通用行业分类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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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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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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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8,466,174.6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9,253,365.7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无。
无。
无。
无。
无。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
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
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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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无。
无。
无。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占总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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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额比例 额比例
(%) (%)
鹏华中证
沪港深科
技龙头指
数(LOF)A
鹏华中证
沪港深科
技龙头指
数(LOF)C
鹏华中证
沪港深科
技龙头指
数(LOF)I
合计 10,393 5,142.88 8,233,598.68 15.40 45,216,361.07 84.60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
理人所 (LOF)A
有从业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
人员持 (LOF)C
有本基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
金 (LOF)I
合计 349,713.03 0.6543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数(LOF)A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数(LOF)C
基金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数(LOF)I
合计 10~50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数(LOF)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本开放式基金 数(LOF)C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数(LO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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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合计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持有本基金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
项目
头指数(LOF)A 头指数(LOF)C 头指数(LOF)I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基金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
总申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 6,427,985.65 45,506,462.25 40,668.49
额
本报告期基金
- - -
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无。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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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无。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3 40.58 3,462.13 42.25 -
国信证券 2 27.18 1,905.98 23.26 -
平安证券 1 8,072,433.57 21.40 2,018.14 24.63 -
中泰证券 2 2,023,026.40 5.36 375.88 4.59 -
东方证券 2 695,209.39 1.84 129.34 1.58 -
国投证券 2 590,208.00 1.56 109.74 1.34 -
方正证券 2 469,860.68 1.25 117.47 1.43 -
中信建投
证券
招商证券 1 31,705.00 0.08 5.93 0.07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
证券
东吴证券 1 - - - - -
高盛中国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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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本报
华源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开源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2 - - - - -
摩根大通
证券
本报
瑞银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山西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以下简称《规定》),基金管理人制
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
的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包括: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有完备的合规管理流程和制度,风
险控制能力较强;研究、交易等服务能力较强,交易设施能够为投资组合提供有效的交易执行;
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评估并确定选用的证券公司;
(2)基金管理人与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并办理开立交易账户等事宜;
(3)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其他类型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
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
股份转让系统、中国结算、各签约存管银行及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支持,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的日终清算后,于上述单位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将原海通证券的客
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入国泰海通。截止本报告期末,原租用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的交易单元未完成
迁移合并,故本表列示的海通证券、国泰君安数据包含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通过原交易单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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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的情况。
无。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示性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示性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示性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2024 年年度报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示性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示性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转换业务的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资基金(LOF)I 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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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LOF)2025 年中期报告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理人网站及/或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年第 1 号)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基金 2025 年 7 月 1 日因非港股通交易
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海证券报》、基金管
基金参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公告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迷你期间如涉及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固定费用的,上述费用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不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一)《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中期报告》(原文)。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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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 57页 共 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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